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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开始将对市属公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

2018-11-14邯郸债权债务律师

  为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国家资助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要求,7月23日,我市制定印发了《邯郸市市属公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管理实施细则》,将于今年9月份开始,对市属公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进行资助。根据《细则》,市属公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具体包括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离异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和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细则》规定,市属公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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